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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社部:养老保险最终取消"双轨制"

近年来,社会上对养老“双轨制”(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养老制度)议论颇多,“双轨制”被视为养老制度的最大不公。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!

人社部:养老保险最终取消"双轨制"

政府都做了什么?

连续9年提高

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

胡晓义介绍:一是从2005年开始,连续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。对反映差别较大的企业退休高级职称科技人员,在这几年调整待遇的过程中一直给予倾斜。同时,对退休早、养老金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,也一直给予适当照顾,并已形成一定机制。

二是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。2008年国务院确定山西、浙江等5个省市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。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,与事业单位分类人事制度、工资制度、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,需要同步推进。

三是加快推进企业年金、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发展,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。

政府在考虑什么?

改革“老制度”要循序渐进

胡晓义表示,制度的最终统一,也就是“并轨”,这个大方向是明确的.。

实际的推进,要考虑两方面情况:一方面,机关事业单位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实行60多年,从以往的经验看,对这类“老制度”进行彻底改革,必须循序渐进,才能实现制度的平稳过渡,减少社会震荡。

另一方面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本身也需要继续改革完善。所以,所谓“并轨”并不是简单地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“并入”企业养老保险制度,而是朝着一个共同的方向改革和推进,最终取消“双轨制”。

政府正在做什么?

顶层设计方案正“抓紧”研究

胡晓义说,做到以上所述,就需要做好顶层设计。如果缺乏深思熟虑而仓促上阵,就可能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。人社部正在抓紧研究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,将在适当的时候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,方案成熟后,所涉及的各项改革举措将逐步实施。

背景

养老“双轨制”从何而来?

计划经济时期,我国企业基本上都是国有性质,企业职工在职时的工资、退休后的养老,完全由单位负责。

1991年,国务院决定,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由国家、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负担,实行社会统筹。企业职工养老从“单位保障”迈向了“社会保障”。

在这个阶段,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,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。改革的不同步,两种制度在筹资方式、待遇计发调整和管理方式上的不同,形成了养老“双轨制”。

目前,中国机关事业单位的4000万职工并不“走”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,而由财政直接给发退休金。2012年全国企业职工养老金平均每月1900元,而同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是其2倍到3倍。

破除“双轨制”为何这么难?

养老“双轨制”改革呼吁多年,但实际却雷声大雨声小。

“说废除养老‘双轨制’这难那难,都是托词。说白了,就是因为涉及既得利益阶层的利益了。”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说。

全国政协委员李志军指出,养老“双轨制”的根源还是在于行政体制中的“隐形障碍”——政府机关既是养老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受影响者。因此,只有在政府职能转变问题上有所突破,实现政、事彻底分开,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得以顺利进行,养老“双轨制”才能从根本上破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