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任和工作质量管理制度
以下是小编大家收集的制度,仅供参考!
一、为进一步强化全局工作人员的责任和工作质量,规范工作行为,根据《国家公务员法》等有关法规、文件的要求,结合我局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本制度所称工作过错,是指全局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,因不严、不细、不实或其它主观原因,造成工作损失、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。
三、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处室及所有工作人员。
四、追究工作过错责任,应遵循实事求是,有错必究,责罚相当,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。
五、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追究工作过错责任:
(一)一般工作过错
1.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,格式、文体、文字等方面出现较大的错误或遗漏,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;
2.在政务接待、会议筹备、活动组织过程中因计划不周、疏忽大意或不按要求办理,给工作造成被动的;
3.违反工作程序,越级请示、汇报,给工作造成被动的;
4.在督促查办、综合调研、信息报送等工作中,因自身原因造成上报材料失实的;
5.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负责制,贻误办事人办事,造成较坏影响的;
6.因态度不好、服务不周受到投诉并经查实的;
7.其他应该追究一般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。
(二)重大工作过错
1.遇重大或紧急问题不及时报告,不采取应急措施,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;
2.超越规定权限擅自做主,给工作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;
3.在正式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及各类材料中,因自身原因导致内容出现与现行法律、法规、文件或其他有关规定不相一致问题,产生不良影响的;
4.违反保密规定出现泄密问题,但尚未触犯国家保密法规的;
5.因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,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的;
6.其他应该追究重大工作过错责任的行为。
六、工作过错责任划分及承担按以下情况予以认定:
(一)因擅自作主、未切实履行工作职责、报告不及时等造成的工作过错,由具体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;
(二)因不严、不细、不实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,具体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,处室领导承担次要责任;
(三)因工作程序不明、落实制度不力等原因出现的工作过错,除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外,处室领导承担领导责任;
(四)工作过错行为造成经济赔偿的`,工作过错责任人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。
七、对一般工作过错责任人,视情节、后果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、通报批评等处理;对重大工作过错责任人,视情节、后果轻重给予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、扣发目标奖、调离岗位、停职离岗培训等处理。
八、有下列情形之一,应予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:
(一)工作过错多次重复出现;
(二)明知已出现过错,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,致使损失、影响扩大的;
(三)因主观故意出现的过错;
(四)拒不承认过错事实的;
(五)故意隐瞒过错真相,不及时上报的;
(六)其他经局党组认定,应从重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。
九、有下列情形之一,可予从轻或免除追究行政过错责任:
(一)工作过错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;
(二)属认识理解偏差,过错轻微,且能及时纠正的;
(三)因工作程序不明、分工不明出现过错,情节轻微的直接责任人;
(四)其他经局党组研究认定,可从轻或免除追究工作过错责任的。
十、工作过错发生后,处室及过错责任人应将过错原因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办公室,办公室启动工作过错责任追究程序,按照局领导要求对工作过错情况及相关事实进行调查核实,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局党组。
十一、工作过错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局党组研究确定。
十二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-
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(精选5篇)
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,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,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、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、道德、法律(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)、戒律、规章(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)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、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...
-
疫情期间大门管理制度(通用6篇)
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,各种制度频频出现,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,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疫情期间大门管理制度(通用6篇),欢迎阅读与收藏。疫情期间大门管理制度1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...
-
银行政印章管理暂行办法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我行之能够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,切实防范风险,根据国务院关于《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(国发〔1999〕25号)以及工总行和上级行有关规定,结合我行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印章...
-
疫情期间工地出入管理制度
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,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,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、章程、制度、公约的总称。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?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工地出入管理制度,欢迎大家分享。疫情期间工地出入管理制度1一、实行封闭式管理,工地负责人是第一责任...